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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辉新材终止上交所主板IPO原拟募资6.45亿元

栏目:聚焦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陈默   发布时间:2024-05-09 11:03   阅读量:5883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升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升辉新材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回升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升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升辉新材是一家以多层共挤薄膜技术为核心,专业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材料制造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升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宋建新直接持有升辉新材26.47%的股份,并通过与升辉集团其余股东宋建新之父包文辉、宋建新之兄包雁平与包雁飞、宋建新之妹包华4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能够实现对升辉集团的控制。赵茹珊为宋建新配偶,直接持有升辉新材1.73%的股份;江阴顺恒为升辉新材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升辉新材5.07%的股份,由宋建新之子宋浚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江阴顺恒28.95%的份额,宋建新持有江阴顺恒16.71%的份额;江阴顺嘉直接持有升辉新材2.31%的股份,其股东为宋建新之父包文辉、宋建新之母刘翠英、宋建新之侄女/外甥女包贝儿、包菲斐及包盈盈等5人,由宋建新之母刘翠英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宋建新与赵茹珊、江阴顺恒、江阴顺嘉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宋建新直接持有公司26.47%的股份,通过升辉集团以及一致行动人江阴顺恒、江阴顺嘉、赵茹珊分别控制公司50.84%、5.07%、2.31%、1.73%的股份,合计能够控制公司86.42%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升辉新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5,5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4,510.86万元,分别用于年新增30,000吨多功能高分子膜材料扩建项目、年新增10,000吨多功能收缩膜材料扩能项目、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升辉新材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邱渺升、吴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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