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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股权激励计划“流产”,超半数激励拟分给4位高管

栏目:消费    来源:金融界    作者:白鸽   发布时间:2023-03-10 13:40   阅读量:6056   

第二大股东海航云商弃权,海越能源股权激励计划暂告“流产”。

3月9日,海越能源在诸暨市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修改公司章程等4项议案,其中3项议案未能通过。

此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181名,进行审议的关于《海越能源202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的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2/3以上通过,即同意率需超过66.67%。

根据表决结果,三项议案的同意占比为58.4%;反对占比8.97%;弃权占比为32.62%。议案表决未能通过。

分析投票结果发现,反对票中1755.1892万股为中小股东所投;弃权票中有11.79万股为中小股东所投,另有6370.5972万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投出。

截至2022年9月末,海航云商直接持有海越能源能源6370.597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13.61%。海航云商成立于2014年,背后股东为中信。

对于弃权原因,海越能源公告中未做更多说明,但早前董事会表决时已获5票全票通过,此次投票结果确属意料之外。

今年2月22日,海越能源抛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2114.795万股股票,激励对象共计52人,而其中有半数以上股份将激励给董事长王彬、副董事长曾佳、副总经理吴志标和覃震4人,占总激励份额的53.58%,另有48名中层和骨干分享27.62%的股权比例。

同时,公司制定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标准,以2021年净利润7651.21万元为基数,2023-20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50%、70%。事实上,上述考核标准并不高,甚至远低于海越能源2018年业绩。2018年—2019年度,海越能源净利润分别为3.07亿元、4.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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