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落实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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