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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继续回复年报问询函:不存在报告期内集中计提减值情形

栏目:热点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沐瑶   发布时间:2023-08-10 10:31   阅读量:12219   

:8月9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荣盛发展于公告中回复,公司当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对应的金融资产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款,公司将此类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截至2022年年末账面余额8.42亿元。

根据会计政策,此类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公司破产,2022年当年对上述金融资产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42亿元,其中主要为对项目公司G的投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93亿元,占比94.18%。

荣盛发展表示,公司对相关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存在报告期内集中计提减值的情形。

此外,荣盛发展回复道,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比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行业整体下行等原因,公司预售项目较同期减少,同时达到申请拨付监管资金的项目减少所致。

荣盛发展表示,主要往来款项的款项性质为监管资金、土地补偿款等款项,交易对方为地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平台、地方住建局及财政局等,与公司、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财务资助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涉及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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